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4年3月7日至5月2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6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贡山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成立由室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全体干部职工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2次班子会议,研究落实、督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1个问题制定了29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科室、责任领导、整改时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扎实推动整改。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和责任单位把巡察整改与史志编纂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集中整改期间,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1个具体问题,已经全部对照整改,并全部完成整改。
(四)注重成果运用。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聚焦机制漏洞,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中共贡山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17项制度,建立健全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真正使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史志编纂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一是持续深化理论学习。组织开展集中学习3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有关议题159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地方志工作重要讲话、重要论述18次,组织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5次,研究制定《县委党史研究室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任务清单》11条,推动党史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二是严肃抓好问题整改。责令3位从网络抄袭心得体会的人员重新撰写心得体会,并在党员大会及机关集中学习大会上作检讨,主要领导对2人进行提醒谈话。建立室领导班子成员交流研讨材料由主要领导审核,科室负责人交流研讨材料由分管领导审核的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出现抄袭网络文章问题。
2.史志编纂精品意识不强,史志宣传育人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树立精品意识推进史志编研工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统筹《中共贡山县委工作纪要》《贡山年鉴》等史志书籍年度编纂任务,在每周集中学习例会上增设“业务知识每周一学”活动,全面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业务和编纂能力,在例会上常态化调度年度史志书籍编纂进度,听取科室编纂工作现阶段进展情况,就编纂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主动靠前服务,组织全体职工上门开展业务指导,任务划分到岗,工作推进到点,年内为全县60余家单位开展“一对一”编纂业务指导2次。目前,《贡山年鉴(2023卷)》《贡山年鉴(2024卷)》已交付出版,《中共贡山县委工作纪要(2021卷)》《中共贡山县委工作纪要(2022卷)》准印申请已获批,《贡山县扶贫志》按照专家组指导意见完成多轮次修改完善,目前已交付中志办专家组审读。二是加大史志工作宣传力度。研究制定《中共贡山县委党史研究室关于深入开展2024年党史“七进”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党史“七进”工作重点内容,年内累计开展各类主题宣讲12场次,宣讲受众累计达285人次,其中深入茨开镇吉速底村、捧当乡党委政府、捧当乡闪当村基层宣讲3场次。向县级各部门发放《怒江简史》等各类史志书籍335本,与其他州、县(市)党史部门交流交换党史史志图书资料60本,向贡山县图书馆捐赠史志书籍343册,充分发挥史志书籍鉴今资政育人作用。三是加强史志宣传阵地建设。协调县融媒体中心在“贡山发布”注册“中共贡山县委党史研究室”政务号,发布史志工作动态28条,累计点击阅读量0.2万余次。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班子会议、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主题党日学习内容,2024年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部署会议2次,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2次,及时分析研判史志编研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问题6个,并研究制定有效应对措施,年内按要求向县委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二是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根据《贡山县2024年意识形态考核细则》,年内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部署会议2次(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制定《中共贡山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所有发布在“中共贡山县委党史研究室”政务号的工作动态均由综合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并经“贡山发布”平台审核后发布,所有需要上报的各类材料都经过“三审三校”后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上报,年内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报送舆情信息8条。三是严格规范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共贡山县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结合部门实际,研究制定《中共贡山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4年规范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研讨交流29人次,做到集中学习有方案、有学习记录、有研讨材料等学习台账。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一是扎实开展家庭助廉活动。7月10日,组织开展2024年“廉内助”共建“廉洁家”家庭助廉活动,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通报了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发出了7份家庭助廉倡议,观看了家庭助廉微电影《弘扬好家风 当好贤内助》,签订了《贡山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家庭助廉承诺书》7份。二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岗位职责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共排查岗位廉政风险隐患19条,并研究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9条。三是扎实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全面分析上半年4个方面16条政治生态建设取得成效,深刻分析4个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6月24日召开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会议,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并按要求及时向上报送有关报告。四是组织深入学习领会各级纪委全会精神。6月27日召开中共贡山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五次集中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次集中学习,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中国共产党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以及中国共产党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等各级纪委全会精神。
2.财经纪律执行不严。一是规范财务审批制度。研究制定《中共贡山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财务管理制度》,对收入管理、经费开支审批、经费开支报销、政府采购、票据印章管理、财务收支汇报、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规范财务审批程序,所有财务资金支出需经分管领导审核,提交班子会议后才能支付。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要求。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要求,《贡山年鉴2023卷》《贡山年鉴2024卷》《中共贡山县委执政纪要2021卷》印刷出版服务从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线上采购,并完成办理线上采购程序。
3.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及时装订财务凭证。针对发现的问题组织财务人员立行立改,督促财务人员对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2019年—2023年历年工会账目进行核对,核准后对工会财务凭证进行装订,共装订账本10本。二是规范工会财务管理。年内,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要求工会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应退尽退原则,违规报销工会经费已全部清退。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牢固树立“党建+”理念,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年内组织召开党建专题部署会议2次,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推进、责任有分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积极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政治生日、谈心谈话等制度,年内,组织开展主题党日14次,支部书记上专题党课4次,召开党员大会9次,组织生活会2次、民主生活会2次,按照县直机关工委印发的每月基层党建工作清单推动基层党建任务落地落实。二是落细落实共产党员“政治生日”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共产党员“政治生日”制度(试行)》有关要求,明确将开展谈心谈话、政治学习、重温入党誓词、初心回顾、赠送生日礼物、实践活动等纳入过“政治生日”内容。年内,共组织2场支部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活动,为党支部5名党员过“政治生日”。
2.史志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一是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坚持把选派干部职工参加上级各类教育培训作为史志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积极选派干部职工参加上级各类教育培训,年内选派7名干部职工参加不同层级的干部教育培训,涉及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史志编研、营商环境等不同领域专业知识。二是探索建立每周一学业务知识制度。坚持在每周集中学习例会上增设“业务知识每周一学”活动,由编纂业务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为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业务知识讲授,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24次业务知识学习。三是注重党史学习教育宣传队伍建设。研究制定《中共贡山县委党史研究室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任务清单》11条,明确重点工作内容、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年内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集中学习5次,注重提升党员干部党史学习教育宣传工作能力建设,目前,已有2名干部具备党史宣讲能力。
3.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一是研究制定《中共贡山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班子会议制度》,推动集体决策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邀请派驻纪检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三不一末”制度,召开12次班子会议,研究重大事项、人事、大额资金使用等33项。
(四)关于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运用不充分。一是按照应退尽退原则,违规报销经费已全部清退。二是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工作。分管财务班子成员强化对工会财务、机关办公经费等资金支付的监督检查,每月对报账材料进行仔细核对,定期在班子会议通报资金列支情况。
2.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一是及时清退审计整改资金。二是将历次巡察、审计监督反馈问题作为巡察整改的重点内容,纳入此次巡察整改内容,举一反三抓好整改。三是严格人员日常管理,强化日常考核管理,截至目前,组织开展3次一般公务员季度考核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思想认识。坚持“党史姓党”的政治担当,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重要论述,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领导干部党性观念和政治意识,真正以巡察整改工作实效推动党史、地方志工作提质增效,再上台阶。
(二)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需继续坚持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注重成果转化运用。坚持把深化巡察整改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贡山“一次批示、一次会见、一次回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对党史、地方志工作重要论述以及指示批示精神,与贯彻落实县委“近期、中期、远期”战略发展目标全面贯通、有机结合,切实将整改落实成果转化为“存史、资政、育人”的实绩实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贡山实践新篇章贡献史志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贡山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6-3511282;联系地址:贡山县茨开镇茨开天保所5楼5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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