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贡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6月28日至8月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9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贡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全面认领责任。自9月21日收到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人民检察院立即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严肃对待指出的每一项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保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成立了中共贡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少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仕忠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检务管理部,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仕忠具体负责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涉及各分管领导事项,按照班子分工,逐一明确整改责任。
(三)明确目标任务。党组经过深入研究,制定印发了《中共贡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从组织领导、工作分工、整改措施、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力求既结合工作实际,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提出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全院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政治担当,全力以赴抓好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落实。《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分解了整改任务,严把时间节点,务求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方面整改情况
1.理论学习有差距。一是根据县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按照县委宣传部要求,制定本单位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学习重点。每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前给每位参学同志预留2到3天自学时间,为集中学习打下坚实思想基础。坚持学习与研讨相结合,每次集中学习,交流发言的同志要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实际,谈认识、谈体会、谈收获、谈启发,带着思考学,探讨交流学,做到学懂、学通、学透,确保学有所思、学有所获。被确定交流发言的同志在集中学习交流前,要将交流发言材料送主要领导审核,交流发言材料不少于2页,确保内容和重点学深悟透。目前,已于10月20日前补齐了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发言材料。2024年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班子成员共撰写交流发言材料14份。二是院党组在全院再次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2次,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畅谈感悟和体会,做好学习情况收集整理,目前全院16名干警已全部完成学习心得体会撰写。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一是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扎实做好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每位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2023年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二是加强党组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提升党组班子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能力。全面排查各部门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形成风险防控工作清单,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截至目前无涉检网络舆情。
3.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一是第二检察部在案件审核过程中,每天上午在2.0工作网中进行严格审核,并通过最新检测软件进行复查,如有案卡填录错误或不规范问题,立即通知承办检察官予以纠正。二是2023年、2024年上半年领导班子员额检察官直接办理案件比例均达到要求。三是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驻看守所检察职责,对日常监督活动及时填录检察工作日志,开展对在押人员的谈话,询问核实是否存在“牢头狱霸”、看守所民警管理活动是否存在虐待体罚、日常饮食是否得到保障;开展留所服刑人员专项监督一次,对发现的4个问题向看守所提出了纠正意见,并得到采纳和整改。四是检务督察负责人员每月底后台查看全院干警填报情况,未填报人员及时进行提醒,并在每月初通报上月“三个规定”填报情况,目前每月填报率为100%。
4.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有差距。一是健全完善保密管理制度,以及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保密宣传、培训、教育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日常保密工作,确保保密制度落到实处,加强对离岗人员的管理,凡是离开贡山县人民检察院人员必须进行保密提醒谈话和按照脱密期限签订保密承诺书。二是严格落实保密文件打印输出管理规定。截至目前,院内涉密文件(包括内部材料)打印输出记录表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打印。三是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及时成立涉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检察机关涉密项目建设文件精神学习。强化在建保密项目措施的落实,按照检察机关涉密项目建设,规范有序推进建设,涉密项目建设部门和人员依法、依规、依纪开展项目保密规定。研究制定涉密政府采购项目管理方案,进一步明确采购各环节保密要点及管理责任。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的整改情况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院党组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思想自觉。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理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内容,2023年以来专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7次。二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将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责任制年度考核、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报告的重要内容,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2023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检查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2次,并且有工作记录。三是2023年以来,党组成员向党组书面述职2次,开展集体研讨1次。四是规范使用“两责平台”。已按要求更新初审人员相关信息,党组书记、检察长负责初审职责,审核把关平台上报的材料,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严格按照“两责平台”管理使用规范,对于下发的工作任务清单在下发后1天内签收,在截止日期内及时上报材料,并及时提醒领导开展初审工作。填报人员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以清单化的形式规整收集好材料,一一对应后上报,在提交前加强审核把关。对于退回的材料,均已按照要求重新梳理台账,认真撰写材料,及时查缺补漏。
2.整治形式主义有差距。一是切实改进文风。院党组高度重视,开展文风突出问题查纠工作,进一步强化文件的格式规范,能省则省,能减则减,对不符合标准的文件及时进行清理规范,目前已修改完善2项制度。二是结合单位实际,规范党组会议议题。安排人员参加办文办会培训,规范会议记录内容,严格专本专人记录。同时提前确定会议议题和通知到人,充分交换意见,切实提高了党组议事决策能力。
3.考勤管理工作不到位。规范考勤管理工作。检务管理部安排专人对检察人员考勤每月进行一次统计和核实,并将统计核实情况于次月15日前在一楼大厅进行公开,截至目前,已公示8次考勤情况。严格按照《贡山县人民检察院考勤工作制度》,按程序签批检察人员请(休)假事项。检务管理部将检察人员的上班纪律、出勤等情况列入检务督察的重要范围,2023年已完成2次督查,2024年完成1次督查。
4.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合同已规范签订;二是已完善预算文本。
5.财经纪律执行方面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1.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一是2023年,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2024年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并适时对党支部工作给予强有力的指导。二是加强与挂联村党支部的联系。党支部支委定期到挂联村开展工作,与挂联村党支部支委积极沟通交流,按照与双拉娃党支部签订的双联双推共建协议,积极协调解决困难。2023年以来,累计到挂联村开展工作5次。三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加大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提高发展党员质量。院党支部目前共有12名党员,4名发展对象、2名入党积极分子、4名入党申请人。四是2024年1月18日,院党支部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会前,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专题学习、深化认识,同时开展谈心谈话,对照检查,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支部书记专门对组织生活会上批评意见清单提要求,严肃认真对待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意见清单由组织委员审核后再由支部书记审核,杜绝批评和自我批评轻描淡写走过场。
2.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差距。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大内部管理力度,杜绝走形式,严格把制度落到实处。二是我院党组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依纪依规行使决策权。
3.修订完善制度不及时。一是参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办法》的规定,已修订完善县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办法。二是结合《贡山县县乡基层工作人员公务出行保障补充管理办法》(贡财通〔2018〕248号)文件对《贡山县人民检察院差旅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
4.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差距。加大干部交流和转任的力度,努力形成横向和纵向相结合的良性交流转任机制。2023年我院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满10年以上的班子成员调整了分工,进一步激发了工作积极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二)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三)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贡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6-3511037;联系地址:怒江州贡山县茨开镇石门路65号;电子邮箱:1093550632@qq.com。
中共贡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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