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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贡山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 情况的通报

2024-07-04 14:52:14 浏览:{{ hits }} 来源:中共贡山县委巡察办 语音阅读正文

中共贡山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

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28日至8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县公安局开展巡察工作。9月21日,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贡山县公安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担当。县公安局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和斐任组长,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余维斌任副组长,局党委班子委员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巡察反馈要求,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担当,立行立改、条条兑现。以高度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牢牢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二)明确目标措施,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巡察意见反馈后,县局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局党委书记坚决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10月30日,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主动认领任务,从本人改起,抓实抓好每一项整改任务;各警种各部门以问题整改为牵引,坚持整改清单化、项目化管理,严格时限、倒排工期,推动立行立改事项迅速整改到位、限时整改事项按期销号、长期整改事项持久见效,做到真抓实改、落实到位。同时,把主题教育与巡察整改有机融合、一体推进,以巡察整改成果彰显主题教育成效,确保巡察整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全面补齐公安工作各项短板弱项,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推进情况

(一)关于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贡山县公安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党委会议、党支部会议“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内容”、党员培训“第一专题”、党员干部学习“第一教材”,及时学习、深入学习,形成了常态。

持续强化路面秩序整治,严惩重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摩托车、面包车的“三超一疲”、无牌无证、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非法改装、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确保路面动态监管到位。

三是认真组织各部门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严格贯彻执行公安部“执勤执法规定”、“接处警工作规范”,制定《贡山县公安局110接处警信息反馈制度》,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规范开展接处警工作。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贡山县公安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具体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

(二)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切实转作风、提效能。端正学风、会风、文风,建立了学习长效机制,做到实学真学,学深学透。撰写的材料由部门分管领导严格审核把关后提交或上会,确保全局会议材料质量。

二是县公安局将巡察反馈经费使用不规范中“超标准报销车费、伙食补助、住宿费”等问题由财务人员按照规定退回并上缴国库。警务保障室、交警大队、森林警察大队严格按照《贡山县县级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再一次对是否存在不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车费、伙食补助、住宿费等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县局工会、交警大队工会、森林警察大队工会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历年来的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工会经费开支合法、合规、合理。

四是县公安局重新修订了《贡山县公安局公务用车管理实施意见》,全局车辆由警务保障室(交警大队由内务中队、森林警察大队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一车一台账、一车一油卡制度。严格审批权限,对公车使用进行严格审批,规定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权限,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保障公务用车运行轨迹清晰。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的政治建设,县局党委和班子成员在抓队伍教育管理上,力戒形式主义问题,杜绝出现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制定了党员发展计划,对非党员民警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非党员民警进一步认识党的宗旨,力争将优秀的青年民警吸收为中共党员。

严格执行《贡山县公安局轮岗交流办法》,规范了大部制岗位与“三定”岗位的衔接任职,明确由县局党委确定的大部制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避免出现中层干部“人岗”不一致和责任落空等风险,局党委适时推进科级领导干部提拔轮岗和职级晋升工作,推进干部担当作为。

县公安局党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是属于回避情形的,一律执行回避。按照《贡山县公安局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中共贡山县公安局党委工作规则》,严格执行《贡山县公安局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提交政工监督部转班子成员提前充分研究,班子成员在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杜绝重大事项临时上会研究,进一步规范了党委会议。

    关于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持之以恒抓整改。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彻底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整改清零。二是对存在问题认真开展了“回头看”,进一步强化巡视巡察、各级督导等相关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全县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贡山县公安局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推进县公安局党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公安事业发展的能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警察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始终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单位规章制度,推动全体民警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全体民警清正、清廉、政治清明。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民警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筑牢廉洁思想防线。全体民警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不折不扣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局党委要进一步完善财务审批制度,规范接待审批和工作经费开支,禁止餐饮浪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公安局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6-3513966;联系地址:贡山县茨开镇茨开路245号县公安局三楼办公室政工监督室;电子邮箱:25497024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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