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贡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8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贡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9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贡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贡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1.为扎实做好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贡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县人民法院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议,针对提出的问题,全面认领,深入分析研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和要求,形成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解到人,确保整改工作有步骤、有计划的在贡山县人民法院全面推进。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2次。
2.专门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整改工作纳入了全院重点工作来抓,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整改工作,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
(二)坚持领导带头
1.党组书记、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办,推动全院形成上下联动,以上率下的良好局面。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整改,为整改工作作出示范。
2.党组书记、院长对巡察整改工作实行全程跟踪,适时检查整改情况,对一些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严格要求做到不等、不拖、不推,立即整改。对整改不明显的,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
一是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截至目前,我院已组织召开的院党组会议29次和开展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4次,均严格执行了“第一议题”制度,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二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方式常态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了学习。并于2023年9月28日,组织开展了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的贡山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第八次集中学习。二是对2022年第12次、第1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涉及的8份交流研讨发言材料退回本人进行了“回头看”检查,并进行了整改重写。三是目前集中学习研讨发言材料均要求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实际,谈认识、体会、收获等,进一步提高了学习效果。
2.审判质效工作有差距。
一是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季度、月审判质效工作调度会和司法审判数据会商会议,由一把手在中院召开的调度会上汇报我院相关工作情况,组织召开全院司法审判数据会商会议分析研判司法审判质效情况。二是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2024年版)和云南法院审判质量管理个性指标共34项中,贡山县法院达标22.5项,达标率为66.2%。
3.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不够有力。
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院集中学习会议、庭务会议中,加强全院干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在平时的“以案释法”、阳光司法活动中也将扫黑除恶相关情况进行了宣传。二是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在我院受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一经发现,及时研判并移送县扫黑办。三是通过贡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转发具有较好的宣传作用的信息,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再宣传,再强调。同时,利用下乡办案、普法强基宣传等活动,对乡镇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排查。四是完善了贡山县人民法院2023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要点。
4.司法建议作用发挥不明显。
一是对于已经发出的司法建议书,其中涉及检察院的1份司法建议,经过协商,目前检察机关已回函,并将问题线索移送函抄送我院。二是对于另一份涉及贡山县林业与草原局的未整改到位的司法建议,目前贡山县林业与草原局已经将案件办结,我院经与贡山县公安局对接,目前贡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已经将办结报告抄送我院。三是持续发出司法建议2条,在持续跟踪整改情况中。
5.案卷质量与工作要求有差距。
一是落实《云南法院案件阅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制定本院案件阅核工作实施办法,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院领导对裁判文书进行阅核。在办案人员工作电脑上全覆盖安装裁判文书智能纠错软件,要求所有裁判文书须经检测纠错方可签发。二是实施案卷归档工作通报制度,下发《工作提醒函》督促各审判执行部门及时提交案件卷宗归档,截至2024年6月17日,应归档案件数为649件,已归档案件644件,归档及时率为99.23%。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一是通过第1次党组会议、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和意识形态工作内容进行了学习。同时,选派1名干警参加了县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等,进一步增强了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针对反馈的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的情况及时进行了修改完善,留底归档。组织对2022年度述责述廉报告进行了全面自检自查,对未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述责述廉报告的,进行了整改完善。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发布信息均进行认真审核。对宣传阵地进行排查,对已发现单位违纪违法人员照片进行了及时替换或删除。三是通过全院集中学习、全院大会组织开展全院干警保密知识集中学习6期。将涉密文件与一般的网络文件存放的档案已进行永久归档,严格按照涉密文件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和存放。
(二)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一是制定和印发了《贡山县人民法院干警“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10月26日下午开展的全院干警集中学习时,对《贡山县人民法院干警“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集中学习,并组织全院干警签订贡山县法院干警“八小时外”活动自我约束承诺书。通过主题党日集中学习的方式,组织干警学习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并根据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剖析交流,教育干警以案为戒,汲取深刻教训。二是制定了《贡山县人民法院岗位风险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清单》。根据《贡山县人民法院岗位风险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清单》内容,结合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了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纪委备案,于2023年10月19日形成汇总表报送县纪委。三是组织对新招录人员和聘用人员开展了任前廉政提醒谈话,谈话中强调廉洁自律内容,教育新入职干警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以身作则,坚决不越“底线”、不碰“红线”,守住“防线”。
2.执行成效与群众需求有差距。
一是制定实施《贡山县人民法院标准化集约执行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完善职能,不断优化执行服务中心实体运行,进一步强化举措,切实提升执行质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对25件涉企执行案件,通过采取灵活的执行措施以执行和解、审慎采取强制措施等方式执结结案。三是落实院领导接访制度,常态化接访案件当事人及来访人,妥善处置来信来访,由院长接访答复来访当事人4人次,执行局在局办公室办公。
3.文风不严不实。
一是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严格对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审核把关,并将所有整改提交的34份述责述廉报告签字留底归档。二是对包括已离任人员在内的2020年以来的全体班子成员进行梳理,并根据班子成员不同的在职时间,梳理各班子成员需要提供的述责述廉报告,不存在缺少述责述廉报告的情况。班子成员对述责述廉报告进行了自检自查和完成整改。对述责述廉报告中不包含意识形态的内容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照检查是否存在尚自变更了报告事项或者报告事项不完整的情况,并对报告的内容进行自查整改,以提高述责述廉报告的质量。三是结合实际重新撰写了2022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报告,已完成整改。
4.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一是2023年9月4日,组织庭室人员、财务人员对《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进行了学习,努力提升执行政策、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二是修改完善了《贡山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三是2023年至2024年6月14日,我院实行政府采购项目共计31项目,严格按照采购程序执行。签订的合同均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施工进度进行支付。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有差距。
一是2023年9月4日,组织庭室人员、财务人员对《中共贡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贡山县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及议事规则》《贡山县人民法院内控制度管理办法》等进行了学习。并严格按《贡山县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及议事规则》执行审批程序,在工作中提前梳理需提交党组讨论事项并进行登记,提高议事决策严谨性。二是在支付资金前,我院均认真核查报请事项是否履行讨论审批流程,待讨论审批通过后再进行资金支付。三是2023年11月28日,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形式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了一次专题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认识。积极选派负责组织人事领导及组织人事具体工作干警3人参加了业务专题培训。
2.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从2023年10月起,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各项规定纳入 每月主题党日五个学习动作中进行学习。对2021年度、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批评意见清单无辣味,建议代替批评,2022年度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原因剖析不深不透、整改措施不具体的问题以自查后进行交叉检查形式进行整改。二是常态化开展了谈心谈话,充分结合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廉政提醒谈话等工作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开门见山、一针见血查找了自身和指出了同志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完善积分制细化量化标准,对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同时列为基础分和加分项予以调整,并实行百分制考核管理。
3.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已于2024年3月完成了涉及长期在同一岗位,存在一定廉政风险的1名党组成员的交流轮岗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涉及我院的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均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县法院将着重在以下两个方面下功夫: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思想认识。
以巡察整改工作为新起点,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引导法官干警自觉用纪律规矩规范言行,指导工作,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法官干警的良好风貌。
(二)抓好经验总结,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继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经验总结,将巩固提高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把各项整改工作要求持续贯穿到县法院基层党建、审判执行、司法政务等工作各个方面,推动贡山法院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6-3511710;单位地址:贡山县茨开镇石门路310号;电子邮箱:410569499@qq.com。
中共贡山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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