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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3-07-13 17:35:30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州纪委州监委 语音阅读正文

为推进“清廉怒江”建设走深走实,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正风肃纪反腐成效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落到实处,现将今年以来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泸水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种植服务中心主任光明子不正确履职,造成国家资金损失问题。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光明子在负责监管老窝镇荣华村白水沟灾毁土地复垦项目实施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根据时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普某某(另案处理)的授意,在项目未验收情况下违规申请拨付项目资金,并后补虚假验收报告,致使项目实施方通过虚构工程量的方式获得国家项目资金共计114.15万余元,造成国家资金损失和不良影响。2023年3月,光明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泸水市称杆乡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审计整改工作流于形式,造成不良影响问题。2022年9月,称杆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兼称杆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郭文华、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陈金伟,在开展怒江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未对2018 年实施的中华蜂养殖项目情况进行实地核查,依据村干部提供的数据撰写上报整改落实情况,致使项目整改报告中的数据和实际不相符,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3月,郭文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金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和继生作为称杆乡人民政府乡长,对以上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通报问责处理。

福贡县子里甲乡亚谷村委会副主任开言又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发放边民补助问题。2019年至2021年,开言又在负责亚谷村边民人员信息汇总、审核、上报工作过程中,未严格执行福贡县边境居民补助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未严格审核亚谷村边民补助花名册便上报乡人民政府,导致亚谷村外嫁且长期生活在外人员违规享受边民补助107人次,涉及资金达4.65万元。2023年5月,开言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贡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丰贵山监管工作流于形式,导致旅游扶贫项目资金被侵占问题。2019年12月至2022年8月,丰贵山作为贡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旅游景区管理中心分管领导,对该中心负责监管的丙中洛镇东风一、二组旅游扶贫35户示范户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不过问、不掌握,工作不深不细,未及时发现该项目资金40.5万元被扶持对象余某某侵占,造成不良后果。2023年3月,丰贵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兰坪县原金顶镇社会事务办相关责任人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死亡人员家属冒领低保金问题。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李春生、杨伍杰先后担任金顶镇社会事务办主任期间,在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关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每月动态管理工作不细致,未排查出享受低保人员已死亡情况,导致3名低保人员死亡后家属冒领低保金共计1.37万余元,冒领时间最长达18个月。2023年6月,李春生、杨伍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5起典型案例,有的惟上是从,将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抛诸脑后,弄虚作假,造成国家项目资金损失;有的对项目整改工作敷衍应付,造成不良影响;有的执行政策不严不实,审核把关搞形式走过场,导致违规发放惠民惠农补助资金;有的对分管部门监管流于形式,未及时发现项目资金被侵占问题。全州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乡村振兴主体责任,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推动乡村振兴领域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清廉怒江”建设为抓手,着力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坚决惩治村集体“三资”管理、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战略措施落实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正风肃纪新成效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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