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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山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对2016年五一期间违反工作纪律情况的通 报

2016-05-12 09:21:58 浏览:{{ hits }} 来源:贡山县纪委 语音阅读正文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根据《关于2016年“五一”、端午期间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云纪发电〔2016〕6号)、《中共怒江州纪委关于认真开展“五一”节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怒纪通〔2016〕8号)、《中共贡山县委办公室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认真开展“五一”节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贡纪发〔2016〕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4月30日至5月2日,县纪委安排部署6个督查组对县直各部门、乡镇及村(社区)进行了节日纪律和汛期工作纪律监督检查。经纪委常委会研究,现将违反工作纪律的部分单位和个人通报如下:

  一、通报情况

  1、五一期间县委、县政府对假期期间值班情况核实并拨打县直各部门值班电话,其中独龙江乡人民政府、县志办、县地税局、机关工委未上报假期值班表,假期值班期间电话无人(转接)接听;

  2、2016年5月1日,贡山县纪委监察局督查组根据满孜村委会值班表,于下午13点32分、33分分别拨打值班人员余灿军(工作队队员)、欧林军(工作队队员)未能接通,也未回拨;

  3、2016年5月3日,贡山县纪委监察局督查组在对环保局进行督查中,发现环保局职工周杨林无故缺岗。

  二、相关要求

  这几起事件的发生,充分暴露了部分单位内部管理松懈、制度执行不力和个别干部职工作风不正、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各乡(镇)、各部门要做好典型案例的通报教育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以思想教育、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全面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要求,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对不听劝阻、顶风违纪的,将严肃查处。

  中共贡山县纪委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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