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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重申五一、怒族“乃仍节”期间 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15-04-30 15:06:28 浏览:{{ hits }} 来源:贡山县纪委县监委 语音阅读正文

  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加强五一、怒族”””“乃仍节”期间各项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保密纪律、组织人事纪律,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非组织活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借节日之机收敛财物。要紧密结合节日特点,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倡导和弘扬廉荣贪耻的良好风尚。按照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早打招呼、早提醒,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带头过健康、文明、俭朴的节日。

  二、要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本着节俭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活动,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奢靡之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管,节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要封存停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

  三、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救助资金、抚恤补助资金和扶贫资金款物管理使用,确保各类款物及时拨付、发放到位。认真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证他们及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加强对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节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劳动纠纷、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帮扶救助、走访慰问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扎实做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节假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强化督促检查。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和安全保密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健全值班应急机制,遇有重要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立即请示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县纪委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0886—3513767

  中共贡山县纪委 贡山县监察局

  2015年4月30日

  中共贡山县纪委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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